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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旅游签证办理指南 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发布时间:2017-5-4      来源:伯乐旅游      阅读次数:12061

台湾旅游签证办理指南  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一、办事的条件

本市常住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二、办事的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在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所照数码照片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下列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处)以上管理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3)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4)其他需要报送备案的人员,如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交验本人居民户口簿、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件、标注有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如:能够证明其监护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及提交复印件;父母不能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员身份证件。

5、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发票,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6、已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7、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提交的复印件用A4纸张。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1、本处(张自忠路306号)可受理全市城区户口居民,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12:00----14:00午休不办公)

2、江南受理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会展中心1楼)可受理全市城区户口居民,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12:00----14:00午休不办公)

四、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即签发受理回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制发证件。对再次申请签注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五、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30元(人民币),一次签注20元(人民币),繁体字加注20元(人民币)。

六、咨询电话:85395333

七、监督电话:82712357

八、互联网址:www.whcr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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